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8-11-13 作者:guest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915

     东莞市人民政府文件

 

            东府[200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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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精神,为大力提高我市的全民科学素质,结合《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现提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

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重大举措。大力实施《纲要》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加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动《纲要》的实施,对提高东莞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科技软实力,促进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深远意义。

二、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力加强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和谐社会构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居全省前列。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结合东莞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避险、食品安全、预防疾病、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和谐社会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大力推进人口与健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科技进步,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促进创新型城市的建设。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镇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我市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主要任务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树立科学教育观,切实把科学教育摆在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位置。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科学实践活动。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完善科技教育辅导机制。充分发挥科技馆、科学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教育功能。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要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重视家庭和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加强保护生态、节约资源、安全避险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开展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科技知识培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社区管理,农民理财、实用技术、再就业技能等培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防灾减灾、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培育农村科技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结合东莞城市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各种教育培训资源,以就业技能培训为重点,提升劳动力就业能力,促进城乡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和积极就业。加强对新莞人的素质和技能培训,提升外来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劳动权益保障、健康生活等知识,提高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以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科学行政能力为重点,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开设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科学科技问题的系列讲座。将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知识学习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培训规划。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科技活动月、全国科普日和有关科学纪念等科普活动,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提高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中小学专兼职科技教师队伍,构建学校科学教育体系,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加强学校特别是镇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各类学校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科学馆等科普场馆、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各类社会力量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

(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把科普创作、资源开发列入《东莞市加强科普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项目资助范围,支持和鼓励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开发科普书籍、科普挂图、科普游戏软件、科普视听产品、科普互动剧等,繁荣科普创作。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良好环境。加大科学普及资源的统筹,东莞科普网站要集成各类科普信息,建立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扩大我市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普利用率,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科普服务,实现科普资源的社会共享。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加大各类媒体科技传播力度。我市各主流媒体要开设科普专栏,逐步增加电视、电台、报刊科学知识的播出时间、数量和版面,满足群众对科学知识的需求。新闻媒体的科普宣传要进一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及时利用重大科学事件、科学热点问题进行科普宣传,提升新闻媒体科普宣传的档次与质量。提高各类媒体引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大力开发网络科普,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发挥现有科普场馆、设施的作用,整合现有科普设施资源。统一规范科普设施建设,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拓展和完善现有科教文化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各镇街文化广场、图书馆、博物馆要增加科普设施,加强科普宣传。建立科研院所、各类实验室、部分企业生产测试车间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制度。加快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特色学校、科普社区的创建,推动全市社区“一站、一栏、一员”建设。鼓励和支持有关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科普画廊、科普电子宣传屏和科普活动室等设施的建设、宣传和管理工作。

四、建立领导和评估制度

(一)组织领导

1、《纲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纲要》实施工作。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有关日常具体工作。

2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把《纲要》实施工作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根据工作目标任务,按《东莞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东全科组[2007]3号)有关职责分解,由第一牵头部门,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本系统具体的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方案,发挥各单位优势,抓好系统内各类人群的科学素质提升工作。

3、各镇街要将《纲要》实施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制定相关措施,完善工作机构,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公共投入,推动《纲要》在各镇街的贯彻实施。

4、东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实施《纲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联络协调,保障《纲要》在全市范围的顺利实施。

(二)分工督办

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各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及现实需要研究并提出年度工作要点建议,由市府办公室下发各责任单位执行;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组织实施,市府督查室与领导小组对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监测评估

建立我市《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并将其中相关重要指标纳入我市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评估,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四)表彰激励

进一步加大对科学普及工作的表彰奖励力度,建立完善科普兼职人员和科普志愿者激励措施,表彰奖励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五、保障经费投入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有关规定,要将新莞人纳入科学普及对象,逐年加大科普经费的投入,将科普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纲要》的顺利实施,市财政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所需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加大科普专项资金的投入。积极推动科普事业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捐资建设公益性科普设施和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享受国家和市的有关优惠政策,逐步形成财政拨款、单位投入、社会赞助的多渠道科普经费投入机制。

六、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在职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积极引进科学传播、科学普及专业人才。要加强镇街科协的机构建设,支持科协按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大学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专业和技术特长。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 

 

  ——市科协科普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