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东莞市科普和学会 科技服务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6 作者:guest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727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实施办法》(东府办2017125号)和《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东府办20183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2年度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资助项目(详见附件1)。

二、 验收方式

本次项目验收分为专家评审和票据核定盖章两个阶段:

(一)专家评审

1.专家评审验收的内容如下:

1)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的真实性;

3)对社会的影响;

4)实施的管理情况;

5)合同书确定的总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二)票据核定盖章

经专家评审验收核定的经费票据,根据《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在项目的支出票据原件的正面加盖已享受2022年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印章。

请各项目单位把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票据原件带到市科协,加盖印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验收结果

1.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共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专家提出整改意见的项目,项目单位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材料。

3.整改后,验收结果仍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不给予(收回)财政资金资助。

4.验收材料存在造假行为,或项目单位无法提供有效材料证明项目完成情况的真实性的,作验收不合格处理。

三、 验收申请程序

(一)项目单位登录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管理系统”(http://pm.dgkx.gov.cn/)进行填报,同时上传有关附件。

(二)经网上提交后,下载打印纸质材料(有水印,否则无效),并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连同有关附件皮纹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做好封面和目录,按材料顺序页码连续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科协科普部。(其中,学会科技服务站项目报送纸质材料至市科协学会部。)

四、 报送材料时间

请项目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及时报送纸质材料。

1.申请第一批验收的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41日。逾期不提交纸质材料的单位,将自动默认为参与第二批验收。

2.申请第二批验收的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81日。

五、 联系方式

市科协科普部:22119672

市科协学会部:22119671

网上填报系统技术支持(倪工程师):13423158725

纸质资料接收:东莞市莞城街道新芬路38号科学馆四楼407 祁健昌 22119702

 

附件:1.2022年度验收项目一览表

2.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表

3.项目执行人员工资经费支出明细表

4.购买的科普设备清单

5.租用的科普设备清单

6.2022年度科普项目专刊宣传素材

7.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32

                        

附件2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3项目执行人员工资支出明细表.xls

附件4 购买的科普设备清单.xlsx

附件5 租用的科普设备清单.xlsx

附件6-1:阵地类-专刊宣传文案+图片.docx

附件6-2:活动类-专刊宣传文案+图片.docx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pdf